人员|急寻!抚州两地公布密接者轨迹!

来源:宜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乐安发布
寻求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群众朋友们:
2022年1月27日17:30时 , 我中心接到抚州市疾控中心转贵州省安顺市中心的协查函 , 1月25日浙江省杭州市新冠肺炎阳性病例甘某某的同事李某某乘坐G1321(07车13C)从杭州东到达安顺西 , 16时30分核酸检测阳性 , 21时30分经安顺市复核呈阳性 , 我县李某某于1月25日乘坐G1321(07车007B)从上海虹桥至抚州东 , 初步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 现已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 现寻求与李某在以下这段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 , 请主动与当地或宜黄县疾控中心联系 , 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 如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该人员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1月25日乘坐G1321(07车007B)从上海虹桥至同乘旅客;
2.1月25日9:50左右乘坐抚州东站(东乡区)到抚州市的士(车牌号:赣FX9822)的同乘的三个乘客;
3.1月25日13:20宜黄县汽车站出发到神岗乡的同乘人员(车牌为:赣F06116D) 。
同时 , 提醒广大市民 , 务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 , 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 , 切实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 。 如有发热、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 , 应做好个人防护 , 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 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宜黄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
宜黄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27日
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1月27日我县接贵州省协查通报:该省报告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 我县李某某曾于1月25日与该确诊病例在G1321次列车07车同车厢 , 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 现李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 , 1月25日、27日两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 为堵塞防控漏洞 , 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 , 现将李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2年1月25日:06:10乘坐G1321次07车003B座从上海虹桥出发至金华站 , 后前往餐车(5车厢)补站票至抚州东站 , 并在5车厢与6车厢连接处乘车 , 于09:42到达抚州东站 , 出站后10:00乘坐城际公交从抚州东站至抚州 , 11:10许到达抚州五皇殿后步行至抚州汽车站对面一家牛骨粉店用餐(距车站约200米 , 店名不详 , 微信收款方名称为樱花) , 11:43(食用完付款时间)食用完毕后步行前往抚州汽车站 , 12:05(上车付款时间)乘坐抚州至乐安城际公交 , 14:50到达乐安县汽车站 , 步行返回家中(御景城) , 当天未再外出也无访客、途中全程佩戴口罩 。
2.2022年1月26日:居家无外出 。
3.2022年1月27日:上午08:00从御景城步行 , 08:40许到达金铭酒楼用早餐 , 09:10许步行到龙腾花园A区出租屋(沿街店面)打扫卫生 , 期间到一楼铝合金店短暂停留(约3分钟) 。 11:30步行出发 , 11:50许到达金铭酒楼用中餐 , 12:30许步行回家 , 之后未外出也无访客 。 17:30接乐安县疾控中心流调电话后转运至集中隔离点 。
如有隐瞒 , 造成严重后果 , 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 , 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 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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