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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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采取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 。属于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应符合四个条件:
1.正当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
2.必须是违法侵权正在进行时 。
3.正当防卫必须针对不法侵害人 。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一定限度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1.侵犯现实 。正当防卫的原因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不合法”是指法律法规不允许,侵权行为不一定构成犯罪 。一般认为,对于精神病人实施的攻击行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正当防卫,比如贪污、渎职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
非法侵权应该由人来实施 。原则上是紧急避难而不是自卫反击动物的伤害行为 。
不法侵害必然存在于现实中 。如果辩护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则构成假想防卫 。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主观上的过失,刑法规定了过失犯罪,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事故 。
2.侵权正在进行中 。只有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合法利益才能构成威胁和紧迫 , 所以防卫行为才能是正当的 。
3.要有防御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意志 。前者是指辩护人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后者指的是辩护人保护合法权益的动机 。
防御性挑衅 , 互相打斗,意外防御等 。都是没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
4.对侵权人进行抗辩 。正当防卫只能针对侵权人本人 。因为侵权行为是侵权人自己造成的,只有自己进行抗辩,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
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辩护 , 而不能为没有实施侵害的共犯辩护 。
如果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假想防卫或紧急避险 。
5.它没有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 。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的、合理的限度内进行,否则就构成防卫过当 。比如A想调戏B , B的同伴C把A打倒在地 , 然后用重物砸死A 。
这显然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必须注意的是 , 凡是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 , 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
防卫过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构成防卫过当 。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
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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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自卫的条件必须基于法律的规定 。没有刑法的具体规定,正当防卫的条件无从谈起 。当然,刑法的规定是简明而笼统的,并不能规定正当防卫成立的全部条件,这就需要我们在刑法基本原则的指导下,对刑法理论进行补充和完善 。
我们必须从刑法的规定、刑法的规定和刑法的基本理论来分析和总结正当防卫的条件 。任何正当防卫行为都可以通过许多事实特征来表现 , 但并不是每一个特征都是正当防卫正当性条件的要素 。只有那些对解释行为的性质具有决定性的、正当防卫成立所必需的事实特征,才是正当防卫正当性条件的要素 。
正当防卫的法律条件是一系列因素的统一,而不是一两个因素的综合 。只有这些因素的总和才能说明一个行为是不是正当防卫 。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在正当防卫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 。几乎所有正当防卫的问题都与正当防卫的法定条件密切相关 。只有正确理解正当防卫的法律条件,才能全面理解正当防卫制度 。
二、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
(一)必须有不法侵害,不法侵害必须实际存在,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原因 。
所谓不法侵害 , 是指客观上发生的社会危害 。社会危害行为是指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故意或过失 , 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违法犯罪行为 。但是,在一定条件下,侵权行为在客观上具有社会危害性,但其行为人的主观方面不是故意或者过失 。需要注意的是,正当防卫是法律为公民设定的权利,只有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才能行使 。没有侵权就没有正当防卫 。首先要有不法侵害,排除了对任何合法行为进行正当防卫的可能 。这里的非法就是“不合法”、“违法”的意思 。其次,不法侵害必须是现实存在的,而且必须是客观真实存在的,而不是行为人臆测或推断出来的 。不法侵害必须是人的不法侵害 。最后,不法侵害不应仅限于犯罪行为,还应包括属于一般违法的不法侵害 。对于下列行为,无论是被侵权人还是第三人都无权进行抗辩;(一)依法执行公务或者合法命令的行为;(二)正在犯罪或者犯罪后立即发现的犯罪分子,或者被通缉、越狱、正在追捕的犯罪分子,公民自首的;(三)正当防卫的行为;(4)紧急避险的行为,等等 。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成立条件:
1、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自己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非法侵害;
2.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违法侵权行为;
3.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 造成重大损害;
4.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殴打、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正当防卫的原因和条件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停止不法侵害的行为,给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 , 不负刑事责任 。原因条件:正当防卫不法侵害的原因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法侵害 。“不合法”是指法律法规不允许的,前提是侵权行为构成犯罪 。一般认为,对于精神病人实施的攻击行为,可以实施正当防卫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可以正当防卫,比如贪污、渎职等不具有紧迫性和攻击性的犯罪,一般不适用正当防卫制度 。不法侵害应该由人来实施 。原则上,对动物的有害行为进行反击是一种紧急情况,而不是正当防卫 。不法侵害必然存在于现实中 。如果辩护人误认为存在不法侵害,则构成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是主观上的过失,刑法规定了过失犯罪 , 就构成犯罪,否则就是事故 。时间条件:只有当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才能对正当权益构成威胁和紧迫,防卫行为才能正当 。一般来说,不法侵害的开始时间从不法侵害人开始实施侵害时开始,但当不法侵害的实际威胁明显、紧迫,并且实施后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害时,可以认为侵害已经开始 。例如,一名恐怖分子以杀人为目的侵入另一个人的住宅,即使他在放置炸弹后没有引爆炸弹 , 也被视为开始非法侵犯 。不法侵害的结束时间——当合法权益不再受到紧迫而现实的侵害威胁时 , 不法侵害即视为结束 。具体来说,行为人被制服,丧失侵害能力,主动停止侵害,逃离现?。?不能造成危害结果,不能继续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在财产犯罪中 , 即使侵权行为已经既遂,如果损失能够及时挽回,也可以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 。例如,一个强盗拿走了别人的财产 。虽然抢劫已经完成,但是防卫人仍然可以当场使用暴力,取回财物,也算是正当防卫 。在上述开始时间之前或之后进行辩护是不适当的 。具体分为:防御前(伤前)或防御后(伤后) 。前者俗称“先下手为强” 。防卫过当不属于正当防卫 , 也可能构成犯罪行为 。正在实施的行为或有许多迹象表明危害将会实施的行为可以被证明是正当的 。主观条件:具有防卫意识 。正当防卫要求防卫人具有防卫意识和防卫意志 。前者意味着维护者意识到不法侵害正在发生,后者意味着维护者有动机维护合法权益 。防御性挑衅 , 互相打斗,意外防御等 。都是没有防卫意识的行为 。防御性挑衅——故意造成对方先侵害自己,再以正当防卫为由侵害对方 。这就是俗称的“挑战法” 。因为行为人主观上已经有了犯罪感,不可能进行正当防卫 。但这仍然是一种非法的伤害行为 。互相打架——双方都有伤害对方身体的意图 。这种情况下 , 双方都没有防卫意识,所以不是正当防卫,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等犯罪 。但打架后,如果一方求饶或逃跑,另一方继续侵害,则可能构成正当防卫 。偶然防卫——一方故意侵害他人,偶然满足其他防卫条件 。比如,A企图用车撞死B,B正要抢劫C,A对B的犯罪行为毫不知情 。本案中,A不具有保护权益的主观故意 , 故不构成正当防卫 。客体条件:对侵权人的正当防卫只能是对侵权人本人的正当防卫 。因为侵权行为是侵权人自己造成的,只有自己进行抗辩,才能保护合法权益 。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况下,也只能为正在实施不法侵害的人辩护,而不能为没有实施侵害的共犯辩护 。如果对第三人进行防卫,则可能构成故意犯罪或假想防卫或紧急避险 。也可以对侵权人带来的帮助其伤害的对象进行 。限制条件: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必须在必要的、合理的限度内进行 , 否则构成防卫过当 。比如A想调戏B,B的同伴C把A打倒在地,然后用重物砸死A 。这显然超过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必须注意的是 , 凡是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构成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并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防卫过当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不构成防卫过当 。比如A要强奸B,即使B防卫过当杀死了A,也还是属于正当防卫的范围 。把握界限:1 。不法侵害的强度 。不法侵害的强度是指行为的性质、行为已经对客体造成的损害的严重程度以及造成这种损害的手段、工具的性质和攻击的地点的统一 。正当防卫不法侵害,小于或等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足以有效制止不法侵害的,可以采用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 。当然,如果大于不法侵害的防卫强度不是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 , 就超出了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2、不法侵害的优先权 。是指侵害的紧急程度,即不法侵害对国家、社会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权利造成的危险程度 。不法侵害的优先性对于确定防卫限度具有重要意义 , 特别是在防卫强度大于侵害强度的情况下,确定是否需要停止不法侵害,应以不法侵害的优先性为标准 。3.非法权益 。不法侵害的权益是正当防卫保护的权益 , 是决定必要限度的因素之一 。为了保护重要权益而杀死不法行为人 , 可以认为是制止不法行为人的必要,所以没有超过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即使不能保护 , 也造成了不法侵害的重大伤亡,可以认为是超过了必要限度 。正当防卫不承担刑事责任 。其主要意义在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鼓励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震慑犯罪分子不敢轻举妄动 。可以说,正当防卫不仅是免除正当防卫行为刑事责任的法律依据 , 也是公民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作斗争的法律武器 。正确理解正当防卫及其构成条件 , 有助于公民大胆运用正当防卫的法律武器与不法侵害作斗争 。
什么是正当防卫?简述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及其成立条件(一)正当防卫的概念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防止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而采取的,对不法行为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二)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正当防卫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 。因果条件 。正当防卫的原因和条件是指存在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紧迫性的不法侵害 。(1)必须有不法侵害 。(2)不法侵害不仅限于犯罪行为 。不法侵害的范围 。它应该包括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 。(3)不法侵害必须在现实中存在 。至于不法侵害的程度,通常仅限于暴力的、破坏性的、紧急的不法侵害 。(4)不法侵害通常应由人实施 。实际上不存在不法侵害,行为人错误地认为存在不法侵害 , 为假想侵害进行防卫,属于假想防卫 。假想防卫应根据行为主观上是否有过失而区别对待 。2.时间条件 。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时进行 , 不能进行事前防卫和事后防卫3 。对象条件 。正当防卫的客体条件是指正当防卫只能对不法侵害人本人进行,而不能对第三人进行 。不法侵害人是否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不影响正当防卫的成立 。只要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实施不法侵害的紧急情况 , 无论其事前是否知道自己未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 , 都可以进行防卫 。但是,在防卫手段上应该有所克制 。4.主观条件 。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是指防卫人必须在主观上进行防卫,即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权利不受不法侵害 。如果不是为了上述目的,正当防卫就不能成立 。因此 , 以下三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1)防御性挑衅 。是指行为人以侵害为目的,故意挑衅对方实施不法侵害,然后以防卫为借口伤害对方的行为 。(2)相互违法侵权 。是指双方为了侵害对方的非法意图而发生的相互侵权行为 。(3)保护非法利益的抗辩 。5.限制条件 。正当防卫的限度条件是指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而造成重大损害 。是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是区分合法与非法、正当与防卫过当的标志 。二、防卫过当权所谓防卫过当权,有人称之为特殊防卫权,是指公民在特定情况下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的限制,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不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规定:“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犯罪采取正当行动,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实施防卫过当,首先必须具备上述正当防卫成立的相关条件 。其次,必须针对严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 如杀人、抢劫、强奸、绑架等 。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一)防卫过当的概念和特征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对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 。其基本特征是:(1)客观上实施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 ,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 。(2)主观上犯有过当及其后果 。至于罪过形式,只能是间接故意或过失 。(二)防卫过当的刑事责任防卫过当罪应当根据具体的防卫过当行为的性质和行为人的罪过形式,根据刑法分则的有关规定认定 。对于防卫过当的量刑 , 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根据司法实践经验,在具体适用该规定减轻或者免除犯罪分子刑罚时,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1 .防御目的 。为保护国家、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防卫过当 。与那些为保护自己合法利益而过度防卫的人相比,前者的处罚应该更轻 。。2.过分程度:即造成重大损害后果与必要限度的差距 。略过,犯罪情节轻微,应当从轻处罚;太严重的话 , 犯罪就严重,处罚也比较重 。3.各种形式的内疚 。疏忽大意的过失、过于自信的过失、间接故意,从前到后,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的程度和可能性应该是依次递减的 。4.权益的性质 。为保护重大权益的防卫过当,应当给予比保护次要权益的防卫过当更轻的处罚 。
【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以上说明了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和处罚原则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