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严抽检新规来了!( 二 )


但在正式颁布的《办法》 , 却删除了“10年禁业”的相关内容 。
2023,最严抽检新规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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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自《办法》
但这并不意味着监管层面对进口化妆品的放松 。 《办法》在第四十条中指出 , 企业申请复检时 , 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委托其境内责任人申请复检的 , 应当同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 。 而这也是征求意见稿中未提及的内容 。
就此 , 也有行业人士认为 , 《办法》是进一步明确了主体责任 , 产品出问题 , 境外化妆品注册备案人也不能做甩手掌柜 。
此外 , 正式版《办法》中还删除了征求意见稿“经营者免责适用”的全部内容 。 据征求意见稿 , 若化妆品经营者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化妆品是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或者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 , 可以免除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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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网式抽检”
除上述变化外 , 在今天发布《办法》中 , 对核查处置工作的规定也更为聚焦、细化 。
比如征求意见稿提出 , 对化妆品经营者的调查 , 核查处置部门应当重点调查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或者存在问题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等 , 对上述产品逐级溯源;产品来源或者流向涉及其他省(区、市)的 , 应当依法向有管辖权的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提出协助调查申请或者通报违法线索 。
但在《办法》中 , 这一要求的主体也更为细化 。 其中 , 国家药监局指出 , 对化妆品经营者的调查 , 核查处置部门应当重点调查检验结论为不符合规定产品的进货查验记录等 。
对进货查验制度的重视 , 在过去的监管工作中也有迹可循 。 有公开统计数据显示 , 2022年化妆品行业中已有至少10家企业因进货查验环节的违规而被罚款 。 就在今年7月 , 上海某美容美甲用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就因无法提供店内所有化妆品的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 , 被上海市监局处以1万元的罚款 。
2023,最严抽检新规来了!】而核查处置部门对产品逐级溯源、依法通报违法线索等情况 , 则是出现在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时 。
自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 , 监管层面对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视不言而喻 。 也正如一位化妆品工程师所言 , 抽检办法不仅是对行业质量安全水平的评价机制 , 更是关系到监管机构的公平执法 。
“可以说是拉网式监管了 。 ”针对《办法》内容 , 有资深行业人士透漏 , “这是对整个化妆品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 , 像是有一双眼睛时刻盯着原料商、工厂和品牌商 , 但消费者安全也更有保障了 。 ”返回搜狐 , 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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