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在放学路上遭受损害谁担责-】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 , 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 , 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
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 , 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
学校在学生放学路上疏于防范,未保障学生安全有序放学 , 造成拥挤致学生损伤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侵权责任法》第四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
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 , 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 魔兽世界云端翔龙骑术在哪学?云端翔龙骑士声望怎么刷?
- 初学者怎样练劈叉图解
- 大连理工大学有哪些专业
- 学生会是什么 学生会是什么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
- 豆鼓制作方法教学
- 宏观经济学介绍
- 石河子大学研究生住宿情况
- 大学奖学金怎么评
- 学书若鸡之比凤是什么意思
- 十大学科的古代情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