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怎样一次性判离,哪些情况能一次性判离

起诉离婚怎样一次性判离,哪些情况能一次性判离

这段时间有2个案例,引发热议,热议的原因无外乎“这都不能离”?
婚毕竟有多难?我们先来看2个案例 。
先看第一个案例,前几天在我们律所工作群引发了各种讨论 。
案号为(2019)苏1023民初5592号判决书
大致案情是丈夫强奸岳母未遂,妻子提起离婚诉讼被驳回 。我的第一反应是真想看看法官脑子里装了什么东西 。再往下看,这个丈夫患有患有急性和短暂性的精神障碍,男方和男方的子女是由男方的父母来抚养 。
这意味着假如支持女方离婚诉求的话,那么女方将包袱全都甩给了男方的父母,而男方的父母年迈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法官也是综合考虑到社会效果,法律效果,还有一个重要的政治效果,所以就驳回离婚诉求 。
再看一个案例,从2016年起,因发现丈夫嗜赌,宁顺花曾先后四次起诉离婚,但均被法院驳回 。在四次起诉离婚期间,陈定华也因多次威胁、吓唬与殴打宁顺花及家人被四次拘留,宁顺花两次向法院申请了人身保护令 。第5次起诉终于判决离婚了 。
宁顺花5次诉讼判决书
媒体上报道的离婚难,在现实中也是存在的吗?
是,假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想离婚得做好至少6个月到一年的预备 。因为法院只有在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情况下,才会判决离婚 。
怎么样才会被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民法典第1079条对此有规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接下来对上面的法条进行逐一解读 。
第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重婚分为法律重婚和事实重婚两种,法律重婚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再次领取结婚证;事实重婚是虽然没有领取结婚证,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
与他人同居,是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形成长期稳定的共同居住 。
那么出轨是不是法定离婚情形呢?
并不是,出轨仅仅是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并未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虽然违反了夫妻忠实义务,伤害了夫妻感情,但并不足以达到离婚的条件 。
第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
夫妻俩人互殴,俩人都受伤,能不能判离?
答案是不能,在法官眼里的家暴,是一方对另一方实施的,而且通常要达到至少是稍微伤以上的伤势,扇一巴掌、打你一拳,都不足以让法官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话,指的是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儿童、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在经济上不供养、生活上也不照顾,使得家庭成员不能维持正常的生活,甚至影响生命健康 。
第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
这里的屡教不改,并不意味着至少要三次或者几次的次数要求,假如有证据,比如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法院的刑事判决,证实确实存在赌博、吸毒情形的,那也能被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
第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分居的原因必须是因感情不合,排除因工作、治病、一时怄气等原因的分居 。
分居的表现形式是不在一起生活,也不再互相履行夫妻义务,体现在停止性生活、经济上不再合作,生活上不再相互关心、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