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无效婚姻必须双方到场吗,有效婚姻和无效婚姻的区别( 二 )


后两人感情破裂,闹上法庭,经查实发现乌某的母亲陆某与被告陆某的母亲是姐弟关系 。这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故同意了乌某申请与被告婚姻无效的判决 。另外还有一条值得一提,那便是因胁迫结婚的,它属于可撤销婚姻 。婚姻法中最重要的一条便是: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假如有他人强迫或干涉,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哀求撤销该婚姻 。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哀求,应该在结婚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哀求撤销婚姻的,应该从恢复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