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多久能复婚 离婚多久才能复婚( 二 )


二、诉讼离婚
夫妻双方单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虽然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在共同财产的分割和对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等的问题上未达成协议,离婚诉讼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递交离婚诉讼状 。诉讼离婚相对是比较费时费力的,但假如双方不能达成离婚协议,这也就是必经的一步了 。
【协议离婚后多久能复婚 离婚多久才能复婚】协议离婚有什么条件?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治理条例》的规定,准予协议离婚登记的法定条件是:
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是自愿离婚 。对于一方要求离婚,婚姻登记治理机关不予受理 。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对于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婚姻登记治理机关不予受理 。
3)、其他不予协议离婚的情况是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婚姻登记治理机关不予受理;未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治理机关不予受理 。
现役军人离婚该怎么办?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这里的重大过错是指军人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非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假如军人一方不同意,且军人一方没有重大过错,则不会判决准予离婚 。军人一方提出离婚则不受限制 。
什么情况下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但是,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在女方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哀求的,不在此限 。”也就是说,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定期限内的起诉权,但在特别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哀求,这里,要害是看哪些情况属于“确有必要”而不受此限制 。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看,“确有必要”的情况,目前一般是指女方因通奸怀孕(不包括女方婚前与他人发生性行为而导致怀孕)的情况 。男方在女方通奸怀孕后或在女方分娩一年内提出离婚诉讼的,法院就应受理 。另外,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仍旧不能提出离婚 。从立法精神上看,法律上限制男方在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的离婚起诉权,不但是为了婴儿的正常发育成长,也是为了女方的身心健康 。
夫妻中一方无民事行为如何离婚?
一、夫妻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只能提起诉讼离婚 。《婚姻法》规定的离婚,要求是夫妻自愿离婚,假如一方已经没有民事行为能力,就谈不上自愿了 。由此可认为,夫妻一方无民事行为能力,就不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其他亲属不能代理其进行离婚协议 。在这种情况下,如夫妻中一方有无民事行为能力,向婚姻登记部门提出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部门不予受理,应告知他们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
二、在诉讼中,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亲属首先要确定法定代理人代其诉讼 。法定代理人的范围:父母、成年子女、有抚养关系的成年兄弟姐妹,假如没有上述范围的法定代理人,可根据民法、民诉法规定的方式确定法定代理人 。
三、这种离婚诉讼,可以协议结案 。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与对方就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如不能达成协议,可由法院直接判决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