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腾伯格的爱情三元论 爱情三元理论( 二 )


单一因素构成的爱情往往只是“悲剧”
上述三种都是单一因素产生的爱情,但实际上类似于这种的爱情,更像是一种不准确、不健康、发育不良的情感,并不属于爱情的范畴 。
而我们常见的爱情,往往都是由两种因素结合而产生的 。
我们用“激情”为支点,可以构成两种爱情:“浪漫之爱”、“愚昧之爱” 。
浪漫之爱(Romantic love)是由“激情”与“亲密”两种因素相结合所构成,缺少“承诺” 。这种爱情是两个人有高兴的体验,也有彼此的信任与依靠而产生的,现在社会上大多数年轻人的爱情都属于这类范畴 。
浪漫之爱分为两种表现形式:第一种,是两个人的激情与亲密足够强烈时,犹如热恋状态或婚后最初的几年,是最享受的爱情,因为没有过多责任和义务牵绊,仅凭激情与亲密就足以维持;第二种:只注意于恋爱的过程,享受恋爱的氛围,却不关注恋爱的目的,忽略爱情的结果,甚至不懂得承担爱情的责任与义务,犹如一部分大学时期的恋爱,刚步入社会年少时的爱情,异地恋等 。
愚昧之爱(Fatuous love)是由“激情”与“承诺”两种因素相结合所构成的,缺少“亲密”,也就是缺少依靠与信任 。往往这种爱情常见于网恋或社交性恋爱,甚至是“以性为开端的爱情” 。这种爱情存在的问题,没有亲密因素中的“信任与依靠”为基础,所谓的“承诺”很轻易成为一纸空头支票 。承诺终究要与信任相挂钩,单一的承诺若一方不履行,将毫无意义 。因此这种爱情很轻易导致“劈腿”或“出轨” 。
上述两种爱情属于“激情之爱”的范畴 。
为何考虑先以激情为支点去构建爱情,因为这是实际生活中大多数人公认爱情开始的起点 。
哈特菲尔德把“激情之爱”界定为“强烈渴望和对方在一起的状态” 。关于“激情之爱”哈特菲尔德还有一个以“激情”为基点的解释:“任何一种既定的生理唤醒状态最终都可以被归结于某种情绪,毕竟被归结为哪一种情绪取决于我们对这种唤醒状态的归因 。每一种情绪都包含着身体和心理反应——既有生理唤醒,还有我们如何诠释和标识这一生理唤醒 。”
也就是说,当我们出现一种情绪时,在不同的环境中,会产生不一样的体验 。犹如“心跳加快,双手发抖”这一状况在不同的环境中却得到愤怒、喜悦不同的体验 。若正处于浪漫的环境中,就可以把这种生理体验归为激情之爱 。
激情之爱,是深情的,极富激情的爱 。这种爱情有时也是患得患失的,对满怀激情之爱的一方而言,假如对方对自己的热情作出了回应,那么他就会感到满意和快乐;假如对方对自己的热情没有作出回应,就会觉得空虚而绝望 。
激情之爱轻易灼伤自己与伴侣
弗洛伊德说:“再没有比恋爱时更轻易受伤的了”,而激情之爱正是其最直观的表现 。
正因如此,实际生活中,我们常常会因情感回馈不及时而产生误解 。比如,你表达爱意的时候,期待着对方的及时反馈,而往往客观因素的存在,导致对方无法马上回应你,问候的消息没有回复,深夜的电话没有接听;你期待的约会被临时取消,你渴望的计划被对方打乱;你需要陪伴时依赖的肩膀未及时到来,你思念成疾时等待的拥抱姗姗来迟 。这些都会让你产生不满,滋生失落,甚至质疑爱情,而这些情况最轻易出现在“异地恋”身上 。
“激情”如何保持或提高,是否可以永恒?既然激情之恋,激情为“支点”主导,那激情又如何保持或提高呢?
假如激情是一种被标识为“爱情,能带动高兴感的状态,那么任何一种可以增加高兴感的东西应该都可以增强对爱情的感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