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条件不答应离婚 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二 )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 ,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 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不予受理 。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 须得军人同意 , 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重大过错是指:
(1)重婚或者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
夫妻感情未破裂
假如夫妻感情还能修复 , 还存在和好可能 , 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对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特别群体的婚姻保护
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 , 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别保护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 , 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 , 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顿 。婚前隐瞒了病情 , 婚后经治不愈 , 应做好工作 , 准予离婚 。
被逼迫或者胁迫离婚
必须完全自愿 , 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答应的 。
三、协议已离婚还可以在法院改协议内容吗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第3款规定 ,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9条规定 ,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1年 , 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 , 哀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 , 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 , 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 , 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哀求 。
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能哀求变更或撤销(更改离婚协议):欺诈、胁迫 。以显失公平为由申请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能获支持 , 因为显失公平不是撤销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法定事由 。
所以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 。当然 , 夫妻离婚后 , 协商一致共同变更离婚协议也是可以的 , 常见的如变更小孩抚养权 , 只要双方再签订一份书面的补充协议即可 , 变更后的协议无需提交民政局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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