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关于二婚婚假的相关规定 再婚有没有婚假( 二 )


(4)夫妻近期小2寸合照5张
(5)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孕情检查证实 。
办理准生证的流程
带齐证件、照片到街道的计生办公室办理的,填了表格,然后就给准生证了 。
【办理准生证,需要以下手续】
凭结婚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领取申请表;
填好申请表,到所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
到计划生育服务部门孕检,如怀孕,先流产;
凭申请表、计划生育服务部门的孕检证实和夫妻两人合影(办理二孩的全家三人合影),到户口所在地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 。
其他婚假方面政策规定:
一、国家规定的结婚年龄是几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
二、几岁算晚婚? 假期有增加吗?
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的初次结婚为晚婚 。晚婚的公民 。晚婚假全国大多数省份已经取消 。上海市婚假直接增加7天,共10天 。晚婚假更新为晚育假 。
三、晚婚假是否要两方都符合才可以享受?
晚婚假的享受并不要求双方都符合,只看职工本人是否符合条件 。
例:女22周岁;男26周岁,两人均为初婚 。男方初次结婚时年龄已大于晚婚规定的25周岁 。
所以,即使女方不到晚婚年龄(23周岁),男方也可享受晚婚假 。
四、再婚还有婚假吗?
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
五、婚假期间工资支付的规定是什么?
婚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按[沪劳保综发(2003)2号]第九条原则执行 。
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合同约定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正确定(即劳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以此报酬标准为基数) 。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的,按集体合同标正确定 。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所在岗位正常出勤月工资(指工资收入而非基本工资)的70%确定 。
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
六、上海市地区婚假规定
1.上海地区婚假为10天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七天 。据此,国家规定的婚假为3天,上海规定增加婚假7天,所以,上海地区婚假为10天 。
2.再婚职工能享受婚假待遇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 。据此,再婚职工与初婚职工一样享受婚假待遇 。
3.婚假是否包含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
4.休婚假的时效有多少?婚假可以分次休吗?
我国目前无关于休婚假时效的规定,一般依据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假期治理制度的规定 。建议职工在取得结婚证后,及时向所在单位了解假期治理制度 。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次休 。
5.婚假期间的工资待遇
《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第九条规定,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病假等假期期间,企业应当按规定支付假期工资 。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含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别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据此,婚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职工假期工资 。